文昌市文城中心小学
关于森林防灭火致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朋友:
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,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;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;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;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。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,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,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,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,我校提出如下建议:
1.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,要积极配合学校自觉遵守《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草原防火条例》,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;要从维护国家、集体、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,把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,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灭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。
2.严格火源管理,切实消除火灾隐患。近几年发生的森林火警、火灾等,大多是人为造成的,因此,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,加强对孩子的教育,加大监护力度,监督节假日、休息日的活动,不准进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,禁止随意携带火种、火具、火药品、易燃易爆物进山,更不得在林区随意用火。
3.如发生森林火灾,请您立即拨打“12119”森林火警电话报警,请求当地森林消防专业队扑救。反对并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。
4.家长朋友要从关心、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,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;可通过引导教育等多种形式,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灭火法规。
5.按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第五十条规定: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,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第五十三条规定:违反本条例规定,造成森林火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因此,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,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;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,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,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,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,请大家都来关心森林防灭火,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,远离森林火险,共建生态文明!敬请各位家长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孩子思想工作,提高防灭火安全意识,杜绝学生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!
文昌市文城中心小学
2020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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